为持续推动我市“惠民菜篮子”规范运行,根据《六安市“惠民菜篮子”提升行动方案》等相关规定,拟在金安区城区范围内递补2家“惠民菜篮子”门店。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资料图)
一、申请条件
1.经营企业应当在本市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2.有相对独立的且具有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或销售区域。其中,大型超市内设立的惠民直销区经营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超市便民店内设立的惠民直销区经营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
3.经营的商品符合《六安市“惠民菜篮子”商品品种目录》规定,主要经营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质量安全规定。
4.履行保供稳价责任。惠民销售的蔬菜价格要低于市场价20%以上,猪肉等其他农副产品要低于市场价5%以上。惠民销售品种不少于20个,其中蔬菜品种不少于15个,每日推出不少于5个品种低于1元/斤的蔬菜销售。
5.悬挂市发改委、市民生办制发的“惠民菜篮子”商店门牌标识,活动期间惠民商品必须使用统一规定的标价签。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认定程序
1.按照企业自愿参与原则,8月1日前将营业执照扫描件和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市发改委价格监测科邮箱。
2.市发改委组织人员现场审核。
3.确定递补企业名单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4.对企业进行授牌。